颱風天不放假,在家上班可以嗎?
颱風天是否可以比照新冠疫情期間的居家上班辦理?
新冠疫情影響全球,台灣很多企業開啟實施居家上班,也擬定了不少因應居家上班的措施與規則。而有了居家上班的經驗後,不禁開始設想,那以後颱風天是否也能比照居家上班辦理嗎?不僅可保護勞工因通勤發生意外,亦可以維持公司正常運作,聽起來似乎是一舉兩得?颱風天的涵義到底是什麼意思呢?
颱風假不是法定假日,僅是為維護勞工安全而給予之假別
其實政府所發布颱風假之訊息,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據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」所發布,且適用範圍亦不包含勞工,所以颱風假對於雇主其實是沒有拘束力的。但為了保護勞工在颱風天出勤因為通勤而遭受事故,所以勞動部發布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依該要點規定如果若勞工居住地、上下班必經之地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縣市政府宣布停班時,勞工”可”不出勤,雇主”可”不發給薪資,但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、扣發全勤獎金等其他不利處分。
居家上班即不須放颱風假
雖然颱風天一到,早上一起床就是先看氣象報導是否有放假訊息,但其實像上面說的,颱風天停班並不是放假的概念,而是為了保護勞工免於上下班通勤時間而遭受意外事故,故免除勞工提供勞務之涵義。而居家上班期間,勞工已不須通勤,上下班並不會遭受颱風之影響,既失去保護免於勞工因颱風遭受意外之緣故,自沒有免於勞工提供勞務之需求。
如勞工家裡因颱風影響而無法工作,仍可以要求放颱風假
關於此點勞動部表示,因因颱風政府宣布停班時,勞工是否須要出勤之判斷要點在於防災與避險,所以勞工居家上班期間,如因災情影響而導致無法提供勞務時,依然可要求放颱風假,雇主可不給薪,但亦得不得為其他不利處分
如果疫情過後,雇主還能要求勞工颱風天就改為居家上班嗎?
居家上班其實就是變更勞工工作地點,而工作地點則是勞動契約約定之內容,所以居家上班是須經過勞工同意始能實施,且雇主亦須要提供工作必須之設備,故勞工家中如果沒有隨時預備好一套工作的設備,勞工亦無法提供勞務。簡單說,颱風天是可以要求勞工居家上班的,但雇主應先取得勞工同意,且必須提供勞工工作之相關設備。
這樣雇主有賺到嗎?其實不然,因勞工雖然可放颱風假,但雇主亦可不給薪。而颱風天如要求勞工居家上班,雇主當然須給付工資。惟停班訊息通常都是很突發的,勞工如無法將須要之工作資料先攜回家中,或工作設備無法臨時完善,而影響勞工之工作效率,那不如就讓勞工好好地放一天颱風假吧!














